宁乡一大姐报警被抢20万,结果自己被关进去了...
俗话说,有困难找警察。
从咿呀学语的幼儿到步履蹒跚的老人,
都知道110这个电话。
可是,这个电话可不是随便就能打的哦!
万一出现以下这种情况,
那就尴尬了......
“歪?是110吗?我家被抢劫了!你们快来!”
1月22日,宁乡市公安局接到了老粮仓镇某社区居民谭某的报警求助,称自己妻子被人抢劫了20余万,现在晕倒在自己家中,请求警察帮助。110指挥中心接到这个电话后,立刻联系了老粮仓派出所出警处理。
老粮仓派出所的民警得知此消息,立刻赶去了谭某家中进行处理。赶到现场时,谭某的妻子王某还躺在地上,称自己首先被人蒙面,然后被打晕,倒在了地上,等醒来发现家中20余万被抢劫一空。
得知这个情况,民警马上在谭某家中进行调查。但是,在他家搜索了一圈,并未发现有陌生的脚印,并且门窗也没有被撬开的痕迹。带着种种疑点,民警只好将王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询问和调查。
到了派出所之后,王某支支吾吾明显前言不搭后语,讲出的话语毫无逻辑可言。最后迫于压力,终于向警察蜀黍承认了这样一件事:
原来,王某晕倒在家中这件事完全就是她自导自演的。由于儿子马上就要订婚了,却拿不出彩礼钱,于是想出了这个办法,想证明自己家有钱只是被抢劫了。
真是让人哭笑不得!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条第(二)项之规定,警察蜀黍决定对王大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,罚款200元的处罚。
新一季《演员的诞生》,
该请这位大姐上节目了吧?
这种操作,
小编也是第一次见哦!
虽然是一场乌龙警情,但小编也想说两句:
对于广大群众来说,仅仅是拨打“110”三个数字,但每一个接警电话背后,都有一大群警务人员在忙碌。
“110”是社会应急的重要公共资源,无效报警和假报警行为的出现,会干扰警方的正常调度,影响有效警情的接报和处理,从而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及时、有效的保护。
那么,正确的110使用姿势是怎样的呢?
7件事可拨打110
1、刑事案件;
2、治安案(事)件;
3、危及人身、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;
4、自然灾害、治安灾害事故、火灾、交通事故;
5、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;
6、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;
7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
来源: 老粮仓派出所
编辑: 彭婧男
编审: 黄金飞 魏 瑛
审核: 贺 任 冯 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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